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年)的批复》精神,进一步推进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相关工作,近日,民航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民航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将深化局省合作,明确分工,创新共建机制,按照"建设大枢纽、发展大物流、培育大产业、塑造大都市"的总体思路,共同推进实验区建设。双方将重点完善实验区规划体系,积极推进郑州机场和空管工程建设,建设国际航空货运枢纽以及郑州国内客运中转换乘中心,大力发展航空产业,提高郑州机场运营服务水平,加强实验区发展人才保障,加大实验区发展政策支持力度。
为助力郑州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河南省将引进或组建以郑州为基地的货运枢纽承运人和物流集成商,建设货运中转中心,建设航空货站仓储,完善快件监管中心、海关监管仓库等设施。民航局将支持国内外航空公司加快构建以郑州为主要基地的国际货运枢纽和物流中心,在航权、航线、航班和时刻等方面优先安排,引导航空公司增开连接郑州机场与国际大型枢纽机场的货运航线。双方将共同促进郑州机场的通关便利化,增加空域资源,同时加快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未来,双方将进一步完善郑州机场客运航线网络。河南省将完善相关政策,吸引和鼓励国内外航空公司开辟航线、加密航班,积极引进或组建低成本航空公司。民航局则支持郑州机场打造轮辐式航线网络,逐步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客运中转换乘中心。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大力发展河南省航空产业。河南省将吸引推动飞机制造、维修项目以及国内外通用航空维修制造企业落户实验区。民航局将做好航空器适航审定、通用航空产业园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支持郑州市在通用航空领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